迪拜一家法院命令一名女子向美容院所有者支付25,000迪拉姆的赔偿金,此前她发表的公开指控损害了这位企业家的声誉。根据法庭记录,事件发生在布尔迪拜的一家美容院,被告指控美容院所有者盗窃,并声称其收入来自非法活动。据报道,这些言论是在美容院员工和客户面前发表的,并有数人见证。此案首先导致了一场刑事审判,检察官指控该女子犯有诽谤和公开侮辱罪。刑事法院随后判定她有罪,并处以5,000迪拉姆的罚款,该裁决得到上诉法院的维持。在最终刑事定罪后,美容院所有者提起了民事诉讼,寻求100,000迪拉姆的损害赔偿,声称这些指控损害了她的声誉,造成了财务损失,并导致客户和商业伙伴的流失。法院最终裁定,被告必须为诽谤性言论造成的损害支付25,000迪拉姆的赔偿金。
迪拜法院下令赔偿诽谤损失
女子被命令支付25,000迪拉姆,因其公开指控损害了迪拜美容院所有者的声誉。法院裁定赔偿诽谤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