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布扎比一家法院裁定一名男子向一名女子偿还194,000迪拉姆,理由是该男子通过社交媒体建立的情感关系实施欺诈。法庭记录显示,该男子谎称自己面临严重的财务困难,从而欺骗了该女子。通过在线对话,他获得了她的信任和同情,导致她向他转账。该女子最初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返还408,000迪拉姆,并要求100,000迪拉姆作为情感痛苦的赔偿。在评估了民事责任后,法院认定所有法律要素均已满足,包括过错、损害和直接的因果关系。然而,在审查银行对账单和支持性证据后,法院确认只能证明转账了190,000迪拉姆。总赔偿金定为55,000迪拉姆,包括之前的临时金额。因此,该男子被命令返还挪用的资金,并额外支付4,000迪拉姆的损害赔偿,使总欠款达到194,000迪拉姆,外加法庭费用和法律费用。其余的索赔被驳回。民事裁决受到了公共基金检察厅先前发布的刑事判决的影响,该判决已裁定该男子犯有欺诈罪,对其处以罚款,并命令他支付51,000迪拉姆作为临时赔偿。后来她发现自己被骗了。
男子因社交媒体欺诈被责令偿还194,000迪拉姆
阿布扎比法院命令一名男子通过社交媒体向女子偿还194,000迪拉姆的欺诈款项。法院确认仅转账了190,000迪拉姆并判予赔偿。